4月2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称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工信部决定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工作。

  根据公告,自2019年4月2日起,工信部发布的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和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》废止;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在已有工作基础上,依法合规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作,引导企业规范发展,加强行业自律。

  2013年11月,工信部制定了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,对船舶行业生产设施、设备和计量检测、建造技术能力、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据了解,自2014年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实施以来,已组织申报、评审并公告了4批总计70家符合条件企业名单,即船企“白名单”,对推动船舶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化解船舶行业产能过剩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  有专家认为,对于真正的市场竞争而言,企业需要的其实并非是扶持,而是“一视同仁”的公平。所以,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取消“白名单”制度是一件好事,将真正激发船舶企业尤其是民营船企的活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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